1 范围
本规范规定了XT4 双目体视显微熔点测定仪的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。
2 概述
本双目体视显微熔点测定仪是供化工、制药、兽药、农药等方面作单晶或共晶等有机物质的分析、观察晶形和测定晶体熔点温度之用。同时也为工程材料,固体物理研究;观察物体在加热状态下的形变、色变、升华以及物体三态转化过程。
3 操作规定
3.1新购置的仪器在使用前应首先进行烘干(接通电源即可),然后用熔点标准品对仪器进行校正,修正值供以后精密测量时修正依据。
3.1.1首先将待测物品进行干燥处理:把待测物品研细,放在干燥塔内,用干燥剂干燥;或者用烘箱直接快速烘干,(但温度应控制在待测物品的熔点温度以下)。
3.1.2用醮有乙醚(或乙醚与酒精混合液)的脱脂棉,将载玻片擦拭干净。
3.1.3将加热台放置在显微镜的底座上,然后把加热台的电源线接入调压器的输出端,并将加热台的接地端接地。
3.1.4将感温棒轻轻插入加热台的感温插孔内。
3.1.5取适量待测物品(不大于0.1毫克),放在干净的载玻上,盖上载玻片,轻轻压实,然后放置在热台的中心位置面。
3.1.6盖上隔热玻璃。
3.1.7调节显微镜的调焦手轮,直到看见清晰的待测物品图象。
3.1.8接通电源
3.2操作步骤
3.2.1调节调压器旋扭,调节电压为200V左右,使热台快速升温,当温度计示值接近待测物品熔点温度以下40℃左右时,立即将调压器的电压调节到适当电压值,使升温速度控制在1℃/分钟左右。
3.2.2观察待测物品从初熔到全熔化过程。当待测物品全部熔化时(此时晶核完全消失)立即读出温度计示值,此值即为该待测物品的熔点,完成一次测试。
3.2.3如需要重复测试时,只需待加热台温度下降到待测物品熔点温度以下40℃左右,即可重新测试。
3.2.4进行精密测量时,应对实测值进行修正,并测试数次,计算平均值,其精度可控制在±0.5℃。
3.2.5测量完毕后,应及时切断电源,待热台冷却后,将仪器按规定装入包装箱内,存放在干燥的地方。
3.2.6用过的载玻片可用醮有乙醚(或乙醚与酒精混合液)的脱脂棉将载玻片擦干净,以备下次测试使用。
4 注意事项
仪器在长途运输及仓库存放时,仪器应用防潮物品包裹(塑料袋,装入木箱用板卡定,箱内应塞满软质填料以防震动,仪器存放地方干燥,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气体。